5月28日,國電廣東電力有限公司韶關羊角山風電場項目獲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電韶關羊角山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粵發改能新函[2014]1610號)。
該項目是韶關地區首個核準的風電項目,位于韶關市始興縣隘子鎮等一帶山系,擬選用24臺單機容量為2兆瓦的機組,建設規模48兆瓦。自獲得省發改委“路條”以來,廣東公司周密籌劃、全力以赴、克服困難,先后突破了環評、接入系統、節能評估等瓶頸問題,最終實現核準目標。
據悉,韶關羊角山風電場項目建成后,每年可為電網提供清潔電能9234萬千瓦時,與同等規模火電廠相比,每年可節約標煤2.8萬噸,相應每年可減少多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其中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532.4噸,一氧化碳約7.2噸,碳氫化合物約3.0噸,氮氧化物約302.5噸,二氧化碳約6.58萬噸、灰渣約0.9萬噸,對提高能源利用率、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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