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石化發布“十大安全風險”清單及監管責任表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7-07-07
巴陵石化HSE委員會近日發布《巴陵石化公司2017年“十大安全風險”清單及監管責任表》,明確直屬單位(機構)責任人、專業部門負責人及定點聯系的公司領導,要求切實加強“十大安全風險”管控,公司HSE委員會對“十大安全風險”監管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該公司明確的16項重大風險中,安全、生產類重大風險10項,設備類重大風險5項,工程類重大風險1項。
今年初以來,該公司組織各直屬單位(機構),對照《中國石化在役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生產重大風險識別與評估指南》開展風險識別評估工作。在直屬單位(機構)識別評估基礎上,經部室專家評審,形成巴陵石化“十大安全風險”清單。
為強化風險管控,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風險必識、安全環保隱患必治、最大的安全環保風險點必包”的要求,該公司發布“十大安全風險”清單及監管責任表,按照“黨政同責”和“專業+區域”的管理原則,結合風險所在區域、風險類別和公司領導定點聯系單位,對監管責任人做出具體對應安排,強調風險共知,責任共擔。
巴陵石化要求各級監管責任人必須熟知風險內容和管控措施,事業部每月對風險管控情況進行檢查,并將管控情況報監管區域的公司領導;公司領導根據風險狀況,及時調整管控頻次和措施,確保風險可控。對形成隱患的風險督促事業部上報隱患治理項目,落實資金進行治理。同時要求各直屬單位根據公司管理規定,明確直屬單位“十大安全風險”清單和監管責任人,確保風險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