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石化通過成品油出口免抵退稅申報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8-05-07
4月25日,廣州石化首次通過成品油一般貿易出口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標志著廣州石化成品油一般貿易出口業務打通全流程,為公司進一步做大產品總量,創收增效創造了良好基礎。
本次申報獲得2017年度國家免抵出口成品油銷售額1.88億元,免征增值稅額3198萬元,免征消費稅5567萬元。按照2018年生產銷售計劃安排,廣州石化全年成品油出口貿易量預計80萬噸,預計實現免抵銷售額26.22億元,可以免征增值稅4.45億元,免征消費稅8.38億元。
為打通增值稅免抵退稅流程,廣州石化財務部門從2017年11月始著手研究政策及相關的模擬業務流程,隨后向稅局、兄弟企業咨詢請教。由于地區性差異,當地主管稅局對政策的執行要求、業務性質的理解、申報流程及提交資料的要求等不盡相同,除了原則性的流程有參考價值外,其他細節均需直接與廣州當地稅務機關溝通協調。
2018年3月,廣州市黃埔國稅局在實地核查時,對廣州石化成品油一般貿易出口業務的性質提出疑問,從簽訂合同的業務源頭提出否定意見,認為廣州石化不符合國家增值稅免抵退稅條件,這就要求廣州石化必須重新舉證成品油一般貿易出口的業務性質與業務流程。
廣州石化財務部門主動聯系廣州國家稅務局,反映實際困難并提出訴求與建議,隨后還邀請廣州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處領導到廣州石化,實地了解中國石化企業管理層級與權限分布及成品油作為特殊商品的出口業務流程。廣州石化耐心解答稅務局提出的各種疑問,從業務實質、稅收政策等多方論證,逐一解決了出口主體稅法上的認定、單證上載商品名稱不統一等難題。最終得到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的理解與認同,并就下一步資料準備和系統申報作出妥善安排。
經過不懈努力,廣州石化成品油一般貿易增值稅免抵退稅流程終于打通,開啟了成品油出口銷售的大門,為企業做大業務總量打下堅實基礎。廣州石化將進一步總結經驗,重新理順成品油貿易業務流程和增值稅免抵退業務資料清單,再次確定各個時間節點要求,進一步將該項成果固化并形成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