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慈善信息“一網可查” 違法違規將進“黑名單”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9-07-30
7月29日,民政部舉辦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二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及三季度相關安排,介紹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及志愿服務有關情況。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主持了本次發布會,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司長賈曉九、副司長孟志強、一級巡視員李波介紹了相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據介紹,該司成立后,推動實現慈善信息全國“一網可查”,對違法違規慈善組織實行“黑名單”管理。
二季度民政部重點業務穩步推進
在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方面,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民政部制定了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工作指引,并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嚴查“漏保”、資金監管不到位、經辦服務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賈維周介紹道,截至2019年5月底,低保資金支出共627.7億。全國22個脫貧攻堅任務重的省份,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區劃地名和界線管理方面,民政部召開京津冀協同發展(支持雄安新區)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暨京津冀民政事業協同發展座談會,研究部署京津冀民政事業協同發展和支持雄安新區建設工作。此外,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已建成并開通運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地名詞典第一卷編寫任務完成。
在社會事務管理方面,“互聯網+”救助尋親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尋親服務工作得到廣泛開展。“上半年累計在站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0多萬人次,幫助3693人成功返家。”賈維周說。民政部還印發了《關于推進“互聯網+婚姻服務”行動方案》,部署構建線上線下融合、渠道載體多樣、部門間信息共享的婚姻服務體系。
在兒童福利保障方面,全國兒童福利工作會議首次召開,明確了新時代兒童福利工作思路和任務。民政部出臺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在孤兒生活費方面,賈維周表示:“提高孤兒生活費保障標準,中央補助地方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50%,東、中、西部地區補助水平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300、450、600元。”
2019年第三季度,民政部將繼續深化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圍繞解決支出型貧困問題,指導地方完善相關政策;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保持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持續處于高壓態勢;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慈善社工司助力脫貧攻堅
2019年2月,民政部新組建了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簡稱“慈善社工司”),充分整合慈善社會工作的有關職能,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慈善社工司設立以來,主要推進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慈善事業動員和監管機制,二是拓展志愿服務發展空間,三是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四是規范福利彩票發行管理。
“目前我國脫貧攻堅進入攻堅期,我們慈善社工司采取了哪些工作?”就這個問題,賈曉九說:“我們慈善社工司從成立一開始就將落實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充分發揮慈善、社工、志愿服務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當作全年工作的中心任務,全力、扎實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
慈善社工司組織慈善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工作,協調、推動及配合財政、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公益慈善(扶貧)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另外,慈善社工司還通過組織座談、調研、培訓等方式直接動員慈善組織。今年上半年已經組織動員了10個慈善組織積極參與西藏等‘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和羅霄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脫貧攻堅工作,實現了項目對接和資源對接。賈曉九表示:“我們還修訂完善評比表彰制度,將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50%以上的表彰名額都集中到扶貧濟困領域。”
慈善社工司積極引導社工機構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深入參與脫貧攻堅。一是持續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賈曉九說:“中央財政今年已經投入資金1890萬元,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者。”二是全面實施“牽手計劃”,指導332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一對一牽手幫扶貧困地區。三是指導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實施好“社會工作教育對口扶貧計劃”,促成200所社會工作相關院校與貧困縣建立對口幫扶關系。
孟志強表示:“截止到目前,我們已經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專業教育、職業水平評價、專業培訓等方式,建立了一支120余萬人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這個數字較黨的十八大前翻了近四番,為社會建設事業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撐。”
網絡募捐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民政部對于加強對網絡募捐活動的監管也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文件,逐步建立健全網絡募捐的制度和機制。李波表示,民政部先后公開遴選了兩批共20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為所有慈善組織發布募捐信息提供服務;慈善社工司成立后,對“慈善中國”全國慈善信息平臺進行了迭代升級,推動實現慈善信息全國“一網可查”;通過慈善領域數據信息的歸集、交換、共享,對違法違規慈善組織實行“黑名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