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布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調整通知
來源:電力資訊 日期:2014-10-16
近日山西省物價局下發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全文:
晉價商字〔2014〕265號
各市物價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各相關發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疏導環保電價矛盾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908號)精神,現將我省部分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當降低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
(一)我省統調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標準每千瓦時降低1.15分錢(含稅,下同)。調整后各有關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標準見附件。
(二)我省燃煤發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同步調整。調整后,山西省統調燃煤發電機組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772元。
(三)我省熱電聯產小火電機組、佘熱佘壓等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及自備電廠佘量上網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1.15分錢。
二、將上述降價空間主要用于疏導脫硝、除塵環保電價矛盾,對脫硝、除塵排放達標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 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分別支付脫硝、除塵電價每千瓦時1分錢和0.2分錢。
三、電網企業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結算電價標準,按我省燃煤發電企業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標桿上網電價執行,標準為每千瓦時0.3772元。其中國家制定標桿上網電價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仍按原規定執行。
四、山西電網向京津唐電網、河北南部電網送電價格降低每千瓦時0.9分錢,同時增加脫硝電價每千瓦時1分錢、 除塵電價每千瓦時0.2分錢。調整后山西電網向京津唐電網 送電價格為每千瓦時0. 3847元,向河北南網送電價格為每 千瓦時0.3882元。
五、上述電價調整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
六、電價調整后,發電企業、煤炭企業要切實釆取有效措施,共同營造煤電行業良好的經營環境,將發電用煤價格維持在合理區間,促進煤電行業協調發展。
七、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要嚴格貫徹執行上述調價措施。發電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運行環保設施,做到達標排放,安裝運行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聯網,接受社會監督。電網企業應及時支付相應環保電費,不得拖欠發電企業環保電費資金。